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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19082D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在案,適用於自 112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,請老師、學生及家長留意,以維其權益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