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主內容區域
教育局公告 172911
| 標題:【重要】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訂定 110 學年度藝才班鑑定防疫措施,請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 | |
|
一、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,敬請參與藝才班鑑定之學生與家長,務必配合並詳閱本局藝才班鑑定防疫措施(如附件),以提供學生安心應考的環境。 二、請各類藝才班設班學校務必於報名時轉知考生及家長本公告事宜,並配合辦理藝才班鑑定防疫措施。 |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