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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5 月 2 日府新傳字第 1140666440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宣導主題:「身穿亮衣物,安全引注目;手機放一邊,專心無旁騖;藥後別上路,休息等恢復!」。
三、檢附宣導圖乙式,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關心您」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