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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1 月 18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140120186A 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會為獎勵教師秉持教育理想、致力於提升教育品質,且達到傳道授業、感動人心、端正風氣之教育目標,特設「星雲教育獎」,以肯定教師樹立教育典範與對國家社會之貢獻。
三、遴選資訊:
- 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(星期二),以郵戳為憑。
- 報名方式:請填寫推薦表及線上表單(網址:http://lnago.com/ADQ5A或掃描附件 QR Code ),並郵寄紙本資料至主辦單位(地址: 11087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10 樓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)。
四、活動詳情請參閱附件。倘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張專員,聯絡電話:(02)2762-9118 。








